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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4-10月学术交流计划及其经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6
 

各二级学院、系:

为加强学术交流管理、规范学术交流活动,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5]147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学术交流的具体实践,从202241日起,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及归档须严格按照随本通知下发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术交流申请表(2022版)》(附件1)和《学术交流归档及备案材料清单》(附件2)执行。望各相关院系按照《2022年度4-10月各学院学术交流及经费使用计划》(附件3),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时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补助经费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科研产业处

2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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