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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8
 

各学院、系、部、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2、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请各申报人按照教育部社科司的通知(见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0.html)要求,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类别、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请各申报人务于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并于3月1日上午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统一报送到学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祁佳斌,联系电话:4187671,电子信箱:kyckyk@163.com

 

科研产业处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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