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省级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现发布201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境内外同行(包括交叉领域学者)申请。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实验室关于开放课题的管理规定及申请指南,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在程序审查中自然剔除,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以退回修改。
一、支持方向与领域
2016年度开放课题的支持方向为:
1、交通工程设施健康监测、维修加固及防护理论的建构与综合技术研究;
2、建筑结构综合改造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
3、结构抗震与控制技术研究。
开放课题申请人应着眼于上述方向的重要科学问题的提出与解决,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和工作积累,具有较为优秀的学术发表记录。
二、申请规定
1、2016年度开放课题资助以下形式的课题:
(1)国外或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著名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申请;
(2)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以上研究基地的申请;
(3)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申请。
2、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页必须经过申请人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处)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从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以上重要研究基地申报的课题需加盖重点实验室公章。
3、评审程序包括重点实验室形式审查、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三个步骤。重点实验室将在2016年11月底前将评审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正式通知每一位申请人和合作人,并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资助名单。
4、本年度每项开放课题资助力度为5~10万元左右,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者应制定以每一季度为节点的年度计划。开放课题可以提前结题。对于完成优秀的开放课题,实验室将优先考虑连续或重点资助的可能性。
5、开放课题经费主要资助与课题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仪器设备租用、测试、论文发表、来本实验室差旅费、住宿补助以及药品等费用)。课题经费预算应以此为基准。报销发票的开具应以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为使用单位。
6、每个开放课题主要以发表在SCI、EI检索的国际(国内)学术期刊的研究论文、发明专利作为成果形式来提交给重点实验室审核,项目完成时要求递交结题报告,以作为后续申请或资助的重要依据。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归档,包括课题所发表的研究论文、获得奖励、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7、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以发表高质量论文体现。要求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于CI、EI检索的国际(国内)学术期刊,所发表论文应将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明确标出该课题得到了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申请人应作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
三、申请人与合作人资格
1、每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一个开放课题,在研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2、每位申请人所申请的开放课题不得与本人或合作人在研或正在申请的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其它课题内容相重复。
3、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及其团队所有成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次开放课题。
4、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每人在同一年度时间内只能与一位申请人合作提出申请,且作为合作人参与的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数不得多于两项。
四、申请方式
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自即日起接受开放课题申请,申请者填写《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后,打印一式3份,寄往河北省土木工程诊断、改造与抗灾重点实验室合作人处,经合作人签字后,在2016年11月10日之前送交至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土木馆320室。
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科研办公室(075000),同时通过Email提交WROD版申请书至hbjzdxbqc@sina.com。
咨询电话:胡老师,0313-4187723,18903134730
毕老师,0313-4187728,13833339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