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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8
 

各二级学院(部、处):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增强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继续开展“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协同合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同时申报2017年度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名额和资助额度
      (一)实行限项申报。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
      (二)2017年拟资助自然科学类60个,人文社会科学类30个。省教育厅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一般不超过8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一般不超过3万元。
      (三)非直属高校项目经费全部由学校参照省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三、其他事项
      (一)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用 A4纸双面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下午17时。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二)各二级学院(部、处)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处)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科研产业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贾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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