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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8
 

各二级学院(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河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鼓励高校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学科前沿,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撑,省教育厅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范围为全省本科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省内高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4.每位首席专家只能主持一个重大攻关项目,且没有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在研项目;不得同时申报2017年度青年拔尖项目、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等项目。
   (二)有一支职称、年龄、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队伍,以及对课题开展研究必备的条件。
   (三)重大攻关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协同创新,但必须由本省高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三、资助项目数量及经费
   本年度重大攻关项目立项数为25项左右,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一项研究项目。项目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15万元。本年度开始,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准,分年度拨付的办法。非省属高校立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学校负责落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部门,要从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申报数额。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原则上不超过5项,河北经贸大学原则上不超过4项,其他院校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选题参见《2017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3)。
  (四)请各二级学院(部、处)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A4纸打印,按照“⑴申报材料之一:《申报书》”、“⑵申报材料之二:《申报书附件》”的顺序,统一装订),《2017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科研产业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贾慧慧 
电话:0313-418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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