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张家口市社会科学立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市社科联制订了《张家口市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已发布,我校开始受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并能按照计划完成课题研究。
2.申报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2016年度和2017年度申报课题没有按时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主研人参与其它课题申报。
5.特别提示:结项成果应为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如果是研究报告必须有市、县领导的批示或者政府部门采纳意见证明。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冬奥会筹办、脱贫攻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开创新时代绿色发展生态强市等中心工作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2.申报人可以在《课题指南》设定的范围中选题,也可以自行设计题目,选题须侧重实证性与应用性研究。
3.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规范、简明,体现课题主要内涵。
4.课题论述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填写,对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科学界定。
三、申报材料
为提高申报质量,各单位要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1申报人可在附件中下载《课题指南》及相关材料,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2.各单位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3.课题申报书一式五份,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7日前报送至科研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