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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操作说明

发布日期:2016-04-13
 

“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操作说明

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网址:http://cgdj.tech110.cn

“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按照分级管理,层层审核,确定四个级别的登记机构,市科技和地震局成果管理科为三级用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业企业等单位为四级用户,四级用户为成果登记人(普通用户)设定账号、密码,填写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

一、成果登记人(普通用户)登记流程及操作:

1、登记流程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修改初始密码――信息录入――通过完整性审核后――通知本单位管理员人工审核后上报――市科技局成果科审核材料后上报省成转中心。

2、信息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成果信息录入,按照系统内的提示,先填写成果基本信息,然后分别对成果概况成果立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成果应用情况第一完成单位情况合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 上传有关附件。录入过程中,要求能填写的全部填写,在填写的过程中,要注意每页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如对某一处概念不清楚,可随时点击右键,查看帮助。

3、注意事项

红色字体为必填选项,其中成果水平成果完成人名单--工作单位因体现在成果登记书中,提倡填写完整。

如遇生僻字或系统不认的文字登记时先用同音字代替,在纸质材料上标注并告知省厅成果转化中心打印证书前进行处理。

成果名称最好不超过30个汉字。

成果概况处的批准登记号推荐单位不用填写。

成果概况里的成果简介是指该成果对社会公开发布的简要介绍,要求用一段300-500字文字,对该成果的关键技术、创新点、应用效果、推广前景等进行概括,具体包括:应用领域或范围,采取的方法或技术手段,研究的内容,达到的目的,实施的效果和取得的成效。要求成果简介撰写必须规范,否则退回修改或不予以登记。

知识产权栏勾选专利后,必须点击专利详细情况,选择新增后,填写专利详细信息保存后,需返回知识产权的增加页面,并确认知识产权形式选择了专利后,选择提交保存。

软件著作权最多登记3条信息。

上传附件是指上传电子版材料,全部要求用原件扫描上传(如果原件不易得到的材料如:计划下达证明、国家标准等尽量用原件扫描,如果困难可用复印件),每个附件的大小掌握在2M以内。附件的文件名称应与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1)函审表:将封面第1页,专家信息5页,函审意见5页做成1个PDF上传;

2)论文:将杂志封面、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医学类成果不低于3篇,不多于8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论文分别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不得将多篇论文做成1PDF文件;

3)专著:将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页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4)知识产权:扫描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做成一个PDFJPG文件上传;

5)查新报告:将封面、查新要点页、查新结论页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6)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或申报书:将封面、人员变更(涉及到的)、主要完成人名单、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盖章页,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7)计划(立项)批文:将批文首页、与立项课题相关页做成一个PDF上传;

8)国家标准、行业或省级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文件:将封面,第二页(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标准文本正文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9)检测(检验)报告:将封面、第二页检测(检验)内容页、检测(检验)结果页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10)环评(检测、监测)报告(涉及三废的项目):环评报告须将封面、环评内容页、环评结论页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检测(监测)报告须将首页、检测(监测)内容页、检测(监测)结论页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11)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扫描成一个PDFJPG文件上传;

1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成一个PDFJPG文件上传;

附件如需删除已上传的附件,点击上传附件――保存――附件名称为蓝色字体后――删除。

信息上报:成果完成人将所有信息录入完毕后,在我登记的成果处找到要上报的项目――选中后(打钩)――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如审核不通过,系统会出现提示框――按照提示返回修改有关内容――重新审核再逐级上报。

上报的原则是:层层审核通过,层层上报。

信息修改:成果完成人将信息录入完毕后,如还没有上报,需要修改,可随时去成果信息维护处,在我登记的成果里找到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

信息退回:成果完成人如成果已上报,需要向管理员申请退回”――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写明不通过的原因――退回――修改;如项目已经上报到三级用户(市科技局),则需项目所在单位的管理员向上级申请退回――退回后才能进行修改。

申请退回原则: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层层申请退回,上级部门审核不通过的,直接退还给成果登记人。

信息审核:项目上报到三级用户(市科技局)后――通知成果完成人带鉴定、验收(国家、省计划)的全套相关材料(涉及到原件的必须拿原件)、鉴定证书、省以上项目的验收证书等到市科技局成果科进行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审核。

二、纸质存档材料及办理登记手续

1、书面材料要求

对符合登记要求(条件)的科技成果,向市科技局须提交全套成果鉴定材料,并用线绳装订;向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须提交下列纸件材料之一:《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红章件)、《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红章件)、《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国家、省计划)》(红章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相关标准文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复印件、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复印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2、办理登记手续

报送存档材料和领取成果证书均采取邮寄方式。对网上通过审核的成果,省成转中心赋予省级成果登记号、打印成果证书。成果完成人将纸质存档材料邮寄至省中心。省中心收到材料盖章、存档后原址寄回《科技成果完成证书》(集体、个人)。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632室,联系人:马倩,联系电话:0311-8580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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