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人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提升我市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张家口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张科字〔2016〕96号),我市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已开始,我校开始受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请资助提交材料
1、凡申请资助的专利须填写市科技和地震局统一制作的《张家口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内容须打印,不得手写,一项一表。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须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职务发明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代办人提交单位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项内容由科研产业处统一提供)
4、非职务发明须提交专利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张家口市籍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常住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代办人须提交专利权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上述提交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三、资助申请受理时间
请各申报人于2016年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kyckyk@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慧慧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16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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