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做好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加快培育我校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并充分结合我校优势学科,认真研读《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指引》、《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二、 申报时间和纸质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于7月4日之前将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意向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科研处A519,电子版发至邮箱kycxkk@163.com。科研处将统一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申报部门需在7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二),并按照申报书、附件(佐证材料)的顺序,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科研处A519,电子版发至邮箱kycxkk@163.com。
附件一: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doc
附件一: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doc
附件三: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docx
附件四: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指引.docx
附件五:2023年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意向书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