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学生无违法犯罪、无治安事故、无非法组织、无集体闹事、无重大事故等工作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特制定措施以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防事故和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和“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认识,帮助其树立和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的坏人坏事作斗争。加强学生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公共卫生等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学生节假日往返校途中人身及财物的安全教育,确保本系学生安全、无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组织。以团总支、学生会为主成立安全防火、防盗、防事故小组,班级指定安全检查员,层层负责,齐抓共管。
三、完善制度。坚持经常(每周必查、每月重点查、主要阶段突击查)检查的制度;坚持每月召开防事故分析会制度;制定公寓管理安全措施,具体如下:
1、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各种电、燃器具烧水、做饭,一经发现,没收器具,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一经查出,没收物品,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严禁在宿舍内私自拆卸供电线路,乱接乱拉临时电源线, 使用微机的必须保障用电安全,对于私自拆卸供电线路、乱接乱拉电源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严禁在宿舍内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5、宿舍内严禁明火,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熄灯后严禁点蜡烛。
6、严禁在宿舍内、楼道中和学生会社团活动室内堆放、燃烧纸箱、废纸等物品。
7、学生活动室、宿舍内电灯、电扇不用时要做到及时关闭。
四、明确责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的安全工作,指导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的展开。
五、及时分析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坚持调查研究,以查隐患、排险情、保安全为重点,及时预测事故可能发生的时机,以便及时处理或上报。
六、坚决杜绝学生参加邪教组织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杜绝“黄、赌、毒”的丑恶现象发生。
七、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如毕业前夕)在学生公寓加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节假日学生出行、回家要严格控制管理,要求学生必须坚持请销假制度。